禮拜天跟朋友聊天。
- 友:「為什麼有些人會想用食物當小孩的綽號?」
- 我:「好吃啊。但我比較想用神奇寶貝。」
- 友:「??」
- 我:「我以後要叫我老婆噴火龍,你不覺得很帥嗎?」
- 友:「??」
- 我:「如果要屬靈一點的話,用個聖經人物 + 神奇寶貝好了。像約瑟卡比獸,我的天,帥死 😍!」
- 友:「??」
- 我:「你想想看,如果我小孩在小學班上自我介紹說『我叫約瑟卡比獸』,他當天一定會收到一大堆情書。」
- 友:「??」
- 我:「唉你不懂男人的浪漫。」
(後來有另一個朋友提「西門超夢彼得」,我也覺得超帥。)
禮拜天跟朋友聊天。
(後來有另一個朋友提「西門超夢彼得」,我也覺得超帥。)
上禮拜六假日早上,天氣非常好。我騎車到一家店吃早餐。
裡面的位置很少,我是當天的第一個客人,老闆很自然地跟我聊了起來。
- 「哇,這麼早起床喔!」
- 「對啊,平常上班都很早起,就習慣了。」
- 「你住附近嗎?」
- 「沒有欸,騎車過來的。想說今天天氣很好,就出門走走。」
- 「今天那麼冷欸,哪有天氣好。」
- 「有啊,至少沒有下雨,蠻舒服的。」
- 「你是做什麼工作?」
- 「工程師。」
- 「怎麼現在到處都工程師?我問 10 個有 8 個都是。」
- 「對啊,沒辦法,為了生存。」
- 「你做多久了啊?」
- 「第二年了。」
- 「哇,才兩年,那應該還沒瘋掉齁?」
- 「還沒還沒(笑)。」
- 「我已經做 15 年,都快瘋掉了。沒事不要想不開跑來開店喔。」
- 「老闆你很厲害欸,可以生存下來。」
- 「我們那個年代開店就已經很難了,現在肯定又更難。你不覺得周圍很多店家都才開沒幾個月,就被淘汰掉了嗎?現在沒有個 300 應該開不了吧。」
- 「真的欸,看來我還是當個一般上班族就好。」
- 「沒錯沒錯,這樣幸福指數比較高一點。」
- 「老闆,你們這邊還有二樓喔?」
- 「對啊,你要不要上去看看?」
- (我上去看完之後……)「我發現我幾年前好像有來過欸,看起來挺熟悉的。」
- 「那你居然忘了我,真過分。」
- 「老闆,我要結帳。」
- 「以後歡迎常來喔!」
雖然是第一次見,但卻像是十年沒見的老朋友。
(這是我的「2026 年 1 月份 BlogBlog 同樂會」投稿。本月主題是「推坑」。)
近幾個月,我跟別人吃飯時有一個原則:
「把手機收在看不到的地方。」
因為我認為對面的人比 LINE 訊息、IG 的限動、或不知名的廣告簡訊重要多了。
然而根據我的經驗,不少人是直接把手機放在桌上,甚至螢幕朝上。
一旦手機亮出通知,他們的視線就會飄過去。不重要的滑掉,重要的就直接拿起來打字回覆——這行為挺不尊重人的。
說實在,我不認為這種行為應該要「推坑」,畢竟這是人跟人之間基本的「禮儀」。
但礙於這時代大家已經被手機操控了,我還是來「推坑」幾個好處吧。
想想看這些情境:
當我們吃飯時滑手機,相當於在傳達一個訊息:
以前別人講某些話傷到我時,總是不敢反抗,甚至會被教導說要檢討自己、學會忍耐。
但最近覺得,這挺不公平的。
憑什麼別人可以突然出現,講一句傷人的話,就若無其事地走了?這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如果是輩分比我更大的人,那就更不應該了。他的修養沒道理比我還差。
因此,最近在學習別人講話刺到我時,勇敢的溝通。
假使這種事發生在一個無關緊要的人,那簡單,直接遠離不聯絡就好了。
但正因為是重要的人或朋友,且我重視這段關係,所以才希望講開,讓彼此的相處能夠更坦蕩。
近期幫助我做音樂效率大幅提升的心態是:
「80 分,就好了。」
以前我做音樂有完美主義,會規定自己每個段落、樂器都要有巧思。因此,我沒辦法接受公式化的編排跟架構。
這導致每個階段都耗我非常多精氣神,停擺更是常有的事。就算做完,我的興致也早已被消磨殆盡。
但當我能夠接受自己只有 80 分,只要某些地方有巧思,其他地方就算編得單調一些也沒關係:
當我有完美主義時,連樂器在 1 分貝以內的調整都要計較好幾個小時。
然而,每個人對音樂的聽感本來就會隨著狀態跟氣氛而有些微差異。就算我今天覺得很好,明天還是會想說哪些樂器有點大聲。
前陣子聽到某個教會歌手朋友的見證:
她在求學時代得到很多專業人士的肯定,到處被邀請去表演。但她卻感受到有些人只是把她當作工具,用完就丟,因此感到空虛。
雖然為她的經歷感到難過,我自己卻挺羨慕。
客觀來說,我知道自己音樂實力算不錯,卻沒有得到專業人士的認定,跟她「得到肯定後感到空虛」是不同的。
然而我突然想到,其實我有得到過啊。
曾經有兩位專業製作人聽過我的作品,他們給的評價是:
- 「你很厲害,我在跟你一樣大的時候根本編不出這些東西。」
- 「我覺得很厲害耶,其實沒什麼很大的問題。你是不是本來就很會打鼓?我覺得很強欸。你吉他彈很久了嗎?這些都是你自己彈的?我覺得你超強的。你根本就是……。」
也有得過金曲獎的創作人說我彈鋼琴、Live Band 編曲、和弦配置都比她厲害。
上週聽到教會話語說「人只要做足以承擔的事就好」。於是新年一開始,我給自己的座右銘是——「逃就對了」。
每做一件事之前,先問自己:
「如果這件事沒達到我的期待,我承擔得起嗎?」
延伸閱讀:
觀察身邊那些「我也想跟他們一樣」的人,好像都有一個共通點——開心。
目前我想像中開心的人,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這種人在氣氛好的環境會非常興奮,但私底下心情常常低落,情緒起伏很大。
他們的能量來源是由外而內——依賴環境、他人,和外在條件。
當氣氛不對、朋友講了某些話,開心會瞬間消失。
延伸閱讀:《戀愛感會消失?那些甜蜜的氛圍為何最終都散了》
相比前一種人,這種人的能量來源是由內而外,不是靠外在環境來決定。總覺得任何外在的人事物,都傷不到他們。
他們的內心有取之不盡的泉源和能量,就算扣血,也能馬上治癒。
或許是因為:
(之前有聽過一個分享:有人在網路上看到總牧師的一堆負面新聞,但親眼到他工作的地方拜訪、看到他的笑容之後,他說「會發出這麼燦爛的笑容的人,一定不會做出那些事」。)
以前我都不敢拒絕別人,怕這樣會讓對方討厭。
後來自己開始請人做事之後才發現,比起被拒絕,更討厭的是:
這種時候我都會想:
- 「我明明有詢問意願,你也答應了。如果不想做,或做不出來,為什麼不拒絕?」
- 「既然這麼心不甘情不願,那我還希望你趕快拒絕。越早拒絕,我可以有越多時間去想其他方法。」
拒絕,是尊重對方,讓對方能夠明確且快速地知道該找其他可能性。
相反地,如果想搞對方,那就不要拒絕,然後期限到了再說做不出來。
「問我們意願」是對方的自由,而我們也有「拒絕」的權力,這是完全合乎常理的。
一旦我們沒有選擇「拒絕」,那按時把東西做出來就是我們的責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