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教會聯誼活動找結婚對象的好處(1)——能夠找到要愛一輩子的對象

這時代大部分人的愛情觀,是把感覺放在愛前面:找一個讓自己最有感覺的人交往三年五年之後,再去看要不要結婚走一輩子。

但我認為這種心態就相當於是:

「因為現在我對你很有感覺,所以跟你在一起。等到對你沒感覺時,我就會找一個讓我更有感覺的人在一起。」

也許這在現今社會是很正常的心態,但對我來說,婚姻就是「一夫一妻」、「一輩子愛到底」。正是因為我很重視愛情,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所以我更不應該只因為我對誰有感覺就找她交往(或試車)。

先選擇要一輩子愛到底的人

在教會聯誼活動中,大家都有個共識:

  • 「我要在裡面尋找決定愛一輩子的對象」
  • 我要找能一起奮鬥一輩子的人生隊友

既然是以愛一輩子為優先順位,那比起「長相、身材、戀愛感」,更重要的是「彼此的價值觀、信仰體會、個性修造程度、養育小孩的觀念、雙方的家庭」。

如果不合適,就算對方長得再好看,我們都可以馬上知道這不是適合跟自己結婚的人,那就不用再浪費三年五年確認。

對方的青春很珍貴,我們的也是。在這最黃金的十幾年,除了要讀書、工作,還要找到後半輩子的人生隊友、生小孩。如果浪費了三五年,彼此又還剩下幾年?

聯誼活動?很不浪漫欸

也許你會想說「透過對話找另一半很不浪漫欸」。但我想說的是,浪漫真的有那麼重要嗎?重要到我們能為此隨便對待身體、忽視我們花了好幾年信奉的價值觀,甚至,放棄永恆?

我始終認為,浪漫不等於愛。浪漫,只是用來幫助一段關係變得更有趣的調和劑。它很重要,但絕對不應該是第一順位。

更危險的是,如果我跟另一半的愛情是建立在「浪漫的強度」,那當我們對於浪漫的標準越來越高,導致五年後強度跟頻率不如以往時,是否就不想再繼續走下去了呢?

不過,如果真的要從浪漫的角度來切入,那我覺得比起「我對你很有感覺所以選擇跟你交往」,更浪漫的心態應該是:

我選擇把我的感覺,獻給我決定要愛一輩子的你」。

結語

照理說,應該是要參加過聯誼活動的人來見證比較恰當。但我反而覺得正是因為我還沒參加,所以我更可以跟單身的人站在同一陣線。

否則,如果等到我參加之後再來講,一定會有人想說:

「啊你已經得到祝福了,所以現在在放馬後炮,你不懂我現在單身的苦。」

(畢竟我就這樣想過 😂。)

寫這些的用意絕對不是要指責誰跑去交男女朋友,我也沒資格。單純是我打從心底認為,透過「教會聯誼活動」來尋找結婚對象,是非常棒的制度。

我是真的很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能擁有很美好的一段婚姻,我相信神和主也是這麼希望的。

(未來預計會針對這個主題繼續寫一些文章,如果有什麼想法都歡迎提供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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