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代大部分人的愛情觀,是把感覺放在愛前面:找一個讓自己最有感覺的人交往三年五年之後,再去看要不要結婚走一輩子。
但我認為這種心態就相當於是:
「因為現在我對你很有感覺,所以跟你在一起。等到對你沒感覺時,我就會找一個讓我更有感覺的人在一起。」
也許這在現今社會是很正常的心態,但對我來說,婚姻就是「一夫一妻」、「一輩子愛到底」。正是因為我很重視愛情,認為婚姻是神聖的,所以我更不應該只因為我對誰有感覺就找她交往(或試車)。
先選擇要一輩子愛到底的人
在教會聯誼活動中,大家都有個共識:
- 「我要在裡面尋找決定愛一輩子的對象」
- 「我要找能一起奮鬥一輩子的人生隊友」
既然是以愛一輩子為優先順位,那比起「長相、身材、戀愛感」,更重要的是「彼此的價值觀、信仰體會、個性修造程度、養育小孩的觀念、雙方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