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定有看過不少「甜蜜明星藝人分手離婚」的新聞。很多人看到這類新聞的反應都是:
- 不可置信,明明當初在一起時這麼浪漫,怎麼突然就離婚了?
- 連「男帥女美」這麼甜蜜的一對都離婚了,我不再相信這世上有愛情!
但這種「甜蜜的感覺」,不叫愛,而是叫「戀愛、感覺、浪漫、慾望」。
我認為,「談戀愛」在婚姻當中扮演的角色,很像教會中的「氣氛」:
「很重要,但絕對不是最重要的。」
延伸閱讀:《不要把「感覺」放在愛的第一順位》
教會的氣氛
我想,很多人(包括我)是因為教會的氣氛很好而來到教會,像是歌曲氣氛、活動氣氛、禱告會氣氛、人跟人相處的氣氛。

圖片來源:Gateway Church
教會的氣氛重要嗎?當然重要。
但如果今天有人問你說「為什麼你選擇成為基督徒」,你的回答是「因為我很喜歡教會的氣氛」。我想,這並不是一個成為基督徒的好原因。
這是不是也意味著,如果今天教會的氣氛不如預期,或有其他地方的氣氛更好,你就不當基督徒了?
「氣氛,是可以讓信仰生活增加樂趣的事情,但絕對不會是成為基督徒的主要原因。」
戀愛,就像愛情的氛圍
戀愛感重不重要?當然重要。
談戀愛,絕對可以讓婚姻生活變得更有趣,但不會是「能不能跟對方走一輩子的關鍵」。
雖然我現在是單身,但我幾乎可以 100% 確定的是:
「對一個人的感覺,一定會消失。」
有的戀愛感可以維持兩三年,甚至極少數的人可以維持十年。但我不認為到了四五十歲,雙方每天都還是有粉紅泡泡。
戀愛會蒙蔽雙眼
婚姻之後一定會遇到更多現實的問題:
- 「為什麼他對待信仰和人生是這種態度?」
- 「為什麼他一天到晚都在滑手機,不管小孩?」
- 「為什麼他動不動就生氣?」
- 「為什麼他有這些壞習慣?」
- 「為什麼他吵架之後都不願意好好溝通?」
- 「為什麼他放任小孩做這些事?」
一旦被強烈的戀愛感衝昏頭,這些問題全部都會被忽略掉。但等到感覺一消失,它們就會浮現出來。
神的愛,不是氣氛
以下節錄自總會長牧師「2018 年 9 月 9 日主日話語——神愛的歷史」:
「神付出愛的時候,不會光是順著氣氛付出愛。」

圖片來源:Bible Repository
延伸閱讀:《我感覺不到神的愛,怎麼辦?》
婚姻,不是靠感覺維持的
當你要選擇跟一個人結婚時,我認為可以問問看自己:
- 「如果今天我對對方沒感覺了,我還會跟他在一起嗎?」
- 「如果今天他的長相跟身材,變成 20 年後的樣子,我還會繼續愛他嗎?」
愛是行為、是選擇。你沒辦法控制「感覺」會不會消失,但只要你願意:
「愛是可以永遠存留的。」
否則,如果「愛消失」是理所當然的事,神就不會把離婚看得這麼嚴重。
結論
或許,下次再看到「浪漫夫妻離婚分手」的相關新聞,你應該說的是:
「怎麼連這麼浪漫的一對都離婚了?我不再相信這世上有『能維持一輩子的甜蜜感』!」
我相信,當我們帶著神的愛情觀時,一定能擁有很棒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