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裡面,男女之間的感情關係永遠都是一個大課題,每個教會、教派都有各自的標準。
以我們教派來說,有明文規定的就是:
- 不能婚前性行為
- 不能擅自交男女朋友
- 不能跟異性之間有肢體接觸
以這些明文規定為基底,不同教會也會研發出各自的隱藏標準,例如:
- 不能男女單獨待在同個空間
- 有必要討論東西的時候,門必須要打開
- 晚上十一點後不能跟異性傳訊息
基本上這些法跟標準都只是為了那句「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的經文。
再白話一點來說就是:
「不能把異性的順位放在神和主前面。」
明文規定之上的標準
叛逆如我,當然覺得自己教會的標準很麻煩很保守。
有時候我就只是跟我的女生朋友單獨吃飯,也沒有要幹嘛,卻被搞得像在偷情、外遇。
會這麼想的當然不只我一個人。這也造就了很多「男生女生吃飯出去玩,但是怕被知道,所以不敢發限動」的景象。
到底標準該怎麼放?
當然我知道,這些明文之上的隱藏標準是有它的道理在。畢竟,發展成男女朋友都不是一夕之間的事,而是這類小事情疊加起來,到了某天就一去不返了。
即便如此,我還是覺得有些標準跟氛圍過於嚴格。
以前我也很不平衡說:
「憑什麼牧師、傳道人就可以跟異性一起單獨吃飯聊天?難道他們就不會出問題?但明明就有一大堆牧師也有出問題。」
在種種內心交戰、還有幾段越線的關係(?)後,我也擬定了一套用來檢視自己的標準。
我給自己的標準
1. 我可不可以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雖然這看似很簡單,就是問自己這段關係純不純。不過被戀愛腦沖昏頭時,通常會為自己找藉口,跟把良心放在一旁,所以我會問自己幾個小問題:
- 我跟對方相處時會不會覺得對不起神
- 我會不會因為對方而少去聚會或禱告
2. 如果神叫我切斷這段關係,我可不可以馬上做到?
如果我能夠馬上切斷,直接不再聯絡,那我會認為是安全的。
但如果我會陷入兩難,那就代表可能有些問題。
我現在也有蠻多會單獨吃飯的女生朋友。不過如果神要我切斷任何一個關係,我認為現在的我是可以馬上做到的。
3. 如果有人質疑,我可不可以直接叫他全程監視我們?
身為一個高中在教會長大的屁孩,最討厭的當然就是有指導者特別來「關心」說我跟某些女生太熟、靠得太近等等。所以我現在給自己的檢視方式是,當有人這樣關心時,我敢不敢直接說:
- 「我可以把我們的訊息全部給你看。」
- 「我今天跟她有約,你要不要一起?」
結語
過去我也有一些越線的關係,而以自己的經驗來說,我發現很有趣的是——
這三個標準,不是全都可以,就是全都不行。不會有一半可以一半不行的狀況。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給自己設定的標準,不一定對,也不一定適合每個人,所以聽聽當作參考就好。
不過還是那句:
「我們跟神之間的關係永遠都是第一順位,這絕對是對我們最好的事,也能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