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朋友在聊「自己對別人好,別人卻對自己不好」的話題。
我的思維
當別人對我不好時,如果我也對他不好,那我就變成自己討厭的人,而且格局很低。
因此,我會刻意讓自己對他好。
雖然我同意「我對別人好,別人不一定要對我好」的論點。但當我對他好,他卻對我不好時,產生出的不平衡心理也是真實的。
期待自己是聖人
經過跟朋友的一番討論後,最後得出的感想是:
「我期待自己是一個聖人,但現實是——我的器皿和實力就不是聖人。因此,當我試著讓自己活成聖人的樣子時,會非常辛苦。」
或許我要學習的是——接受自己不是聖人。
聖人,是我們有能夠變好的方向,但不該成為讓自己覺得很廢的標準。
延伸閱讀:《討厭自己,也是罪》
有多少給多少
如果用分數來比喻,以前的我:
- 別人對我 -50 分,我的狀態只有 0 分,但我認為要給對方 50 分才是對的
- 為了給對方 50 分,我要跟自己的狀態借 50 分
- 最後,我給別人 50 分,而自己剩下 -50 分
但我現在要學習的是——有幾分給幾分:
- 別人對我 -50 分
- 50 分是我的最終目標,但我要接受現階段就是沒辦法做到
- 如果我只有 10 分,那就給對方 10 分
- 如果我狀態是 0 分,甚至負的,那我就給對方 0 分沒關係
- 未來自己成長、狀態變好之後,或許可以一分一分慢慢多給
別人對我 -50 分,我給他 0 分,其實這就已經做得很好了。
切記:不要為了別人而影響到自己,畢竟我不是他的救世主。
(如果我認為靠自己就能解決他的問題,這或許也是一種「驕傲」)。
保持距離或溝通
當然更重要的是:
- 如果對方是常態性的負分,那還是保持點距離
- 如果是偶發性的負分,那等到情緒冷靜下來之後,再嘗試溝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