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愛是感覺、是性慾、是浪漫、是粉紅泡泡,那:
- 爸媽愛自己的孩子就變成戀童癖了。怎麼三四十幾歲的大人,對一個不到五歲的小孩有慾望?
- 耶穌就變成渣男了,不然怎麼會同時對幾十億個人有慾望?
- 還同時是異性戀跟同性戀,不然怎麼會對男生女生都有感覺?
- 而且對老人跟小孩都有性慾?
- 我們也不能愛耶穌跟愛神了,畢竟神說同性戀是罪。
延伸閱讀:《耶穌,花心男?渣男?同性戀?》
在教會學習愛
以前問教會的人為什麼不能隨便交男女朋友,他們總是回答說「要先在教會學習神的愛,才能夠去愛人」。
但恕我直言,我當初壓根聽不懂這什麼鬼。直到最近,我才稍微理解。
講到聖經對「愛」的定義,我最常想到的就是【哥林多前書 13 章 4-5 節】 這段經文: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
聖經並沒有說:
「愛是粉紅泡泡,又有感覺;愛是有慾望,有肢體接觸,彼此甜甜蜜蜜。」
因此,我自己對「要先學習神的愛」的解讀是,要把我對愛的定義的認知從「浪漫、性慾、粉紅泡泡的感覺」轉變成「原諒、不嫉妒、不輕易發怒等的行為」。
延伸閱讀:《什麼時候適合交男女朋友?》
所以神的愛是要學什麼?
在教會學習的其實就是這些:
- 學習忍耐
- 學習原諒人
- 學習不嫉妒人
- 學習不驕傲
- 學習不做害羞的事
- 學習不計算別人的惡
- ……
光是「原諒」,就得花好幾年來學,需要花好幾篇主日證道來講解。
甚至已經受洗通過快十年的我,都不知道有沒有學到其中 10% 的精髓。
延伸閱讀:《放下憎恨、學會原諒,我們才能得到內心真正的自由》
重新理解「我愛你」
下次要說出或聽到「我愛你」這句話時,請不要把這句話理解成——
「我對你很有感覺,跟你在一起很浪漫,而且有粉紅泡泡,所以我愛你。」
而是——
「我選擇愛你,所以我不會嫉妒你、不會只求自己的益處、不會驕傲;我不會輕易對你發怒,不會計算你的惡。」
或許這樣的愛,才是能夠維持一輩子的「神的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