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一定聽過不少人講過「如果科學能證明神,我就相信神存在」。
今天,我想假設一個很有趣的問題:
「如果二十年後,科學真的證明神存在了。然後呢?」
…
好像,就沒有然後了。
相信神,然後呢?
當我假設了上面的問題,我才發現很多人認為「成為基督徒」的目的就是「相信神」。
但我認為,成為基督徒的目的應該是:
- 效仿耶穌的愛、精神、想法,來度過人生
- 跟神一起生活(進入天國)
「相信神,只是達成這些目的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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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我認為,如果今天有人說自己相信神,但卻總是「吸毒、打架鬧事、罵離開信仰的人、跟其他教派的人吵架」,這樣或許並不是個真正的基督徒。
延伸閱讀:《離開信仰的人,就活該被罵?》
把自己修造到跟耶穌一樣
我認為,如果要跟不相信神的人見證神的存在,並不是想辦法跟他們辯論。
更好的做法,應該是展現出「自己不同於一般人的行為」和「耶穌愛仇敵的精神」給他們看。
因此,如果你跟我一樣是基督徒,那我們應該做的並不僅止於相信神。更重要的是:要想辦法把自己的內心和行為,修造到跟耶穌一樣。
成為愛的化身
以下節錄自鄭明析牧師【2018 年 10 月 7 日主日話語】:
要做到愛仇敵的階段才行。
而且絕對要盡心、盡性、盡意地服事、事奉並愛神,這樣才能成為「愛的化身」。
或許以後應該問的不是「如果科學能證明神,我就相信神存在」,而是——
「如果有人能展現出耶穌愛仇敵的精神,我就相信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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