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前性行為

這時代幾乎沒有人不發生婚前性行為,基督徒為何還堅持婚前守貞?

本文為輔導級,裡面可能有稍微露骨的字眼,若無法接受請跳轉其他頁面。

今天,我想討論一個基督徒很常被問的問題,那就是「婚前不能性行為」。

如果你不是基督徒,大概會覺得這個規定很荒謬;如果你是基督徒,或許對這個規定很掙扎。甚至如果你是基督徒,而且已經發生過婚前性行為,我的用意並不是想要檢討或斥責什麼,我只是想提出我對這個議題的想法。

那就開始今天的文章吧。

...

現在在臺灣,路上十個未婚人士大概有九個都已經發生過性行為。高中畢業、大學畢業之後還守貞的人,有很大的機率會被當成極(ㄒㄧㄠˋ)品(ㄏㄨㄚˋ)。

我最常聽到贊同婚前性行為的論點有:

  • 開車前總要先試車吧?沒試車怎麼知道開起來怎麼樣。
  • 如果結婚之後發現性事不合怎麼辦?

其實這些論點聽起來都很合理,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有蠻多有意思的角度。

開車前先試車?

我認為用開車比喻婚姻關係並不是很恰當,因為今天不會有人說:「小法(法拉利),我跟你締結一輩子的契約。我一輩子都不會換車,你也一輩子都不要給其他人開。」

開車前先試車,如果試了之後發現不適合,那就要選擇別台,這非常合理。但是如果換成是人,如果今天已經決定要跟對方結婚,愛對方一輩子,結果結婚之前發現性關係沒那麼刺激,難道就要換一個對象了嗎?

這樣想的人,我推測可能有以下的心態:

  1. 我只決定跟我覺得性關係夠刺激的人結婚、只決定要去愛性關係夠激烈的人。
  2. 我決定要跟對方結婚、決定要愛對方到底了。但我想試試看性關係夠不夠刺激,如果沒達到標準的話,這可能會影響我對婚姻的決定。

我認為,這兩點都不太是面對婚姻的健康心態。

有過其他性行為經驗的人,會影響夫妻生活。

我們應該都可以同意,性行為是人肉體當中最刺激也最興奮的事情。正是因為它太過刺激,所以很難隨著時間淡忘,也很難有其他更刺激的事情可以蓋過這個記憶。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之前有跟其他人發生過關係。這容易導致當你在跟已婚伴侶發生關係時,容易想到過去的體驗,甚至還會比較哪個比較好。這個記憶會讓你沒辦法專心和你的伴侶發生愛的關係。

已經有不少研究指出,當一個人看色情影片成癮,會導致跟伴侶無法好好發生關係。既然連色情影片都這樣了,更何況是實際的性行為體驗。

結婚後發現性事不合怎麼辦?

我覺得很多人都忽略一個想法,甚至沒有這樣想過,那就是「性行為是可以進步的」。

很多人都把「婚後性事不合怎麼辦」這件事,看成第一次的體驗就要非常愉快。但其實不是,我覺得這個問題就像「婚後遇到問題吵架怎麼辦」。不只可以被解決,也會隨著每次的經驗讓彼此的體驗更好,甚至還有各種相關的課程跟輔導。而且當兩邊一起變好,又可以讓彼此情感加深。

反而,如果你已經跟很多人發生過性行為,胃口和標準被養的太高時,這問題才更難解決。

況且,我認為大部分人的性器官都是正常的,真的有問題有疾病的佔少數。多數人口中說的「性事不合」,其實只是體驗未達自己的標準罷了。如果真的是性器官有疾病,據我所知,這也是可以治療的。

我對於婚姻的看法,最重要的依然是:「不管發生什麼事、遇到什麼問題,我都會跟你走到底」的這個決定。如果有了這個決定,那就算遇到性事不合的問題,一樣也可以解決。

性器官的本質

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其實性器官最原始的創造目的,是用來生育、創造新生命。

明明這是多麼偉大的意義,不知從何開始,性器官的意義反而變成了唾手可得的快感、色情產業、約砲文化等。甚至後來還研發出避孕藥等等,只為了追求快感,卻不想要新生命。

如果你是基督徒,那我們都相信人是由神創造出來的,我們的每個肢體、器官也都有本來被賦予的意義:頭腦是拿來思考、思想神;肢體是拿來活動;眼睛是用來觀看神所創造的美好世界。而,性器官,是拿來……爽的?顯然不是如此。

什麼才叫做「重視性關係」?

很多人主張說婚前性行為,是因為他們重視性關係。但到底什麼叫做重視性關係?

難道我跟很多人發生性行為,從中挑選出最刺激、最有快感的,這就叫做重視性關係嗎?

我認為,不輕易把自己的重要器官交出去,才叫重視性關係。我只對我決定要愛一輩子並跟我締結婚姻的對象,發生愛的關係。我把我肉體當中最親密刺激的行為,只獻給對方一個人。


我覺得這個議題有蠻多值得討論的角度,或許之後可以再寫一系列文章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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