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跟某些前輩聊到「愛生命」的話題,於是把自己的思考整理一下。
為什麼有些人明明是對生命付出愛,但生命卻反而覺得很煩?
我接觸過的人對於愛生命的價值觀大概有兩種:
- 他們腦中有所謂「優秀生命」的範本,所以希望所有生命都可以按照這個範本生長。如果這個生命看起來偏離了腦中的範本,那就會很想要矯正他的方向。
- 每個生命都有各自生長的方向,不管是哪個方向都很棒。因為愛生命,所以選擇相信他,尊重他的意願。
而我,很討厭的是第一種。
我不會定義這個行為叫做「不愛生命」,但我會討厭是因為,每個人對「優秀生命」的定義不一定正確。
拿理想世界來當比喻的話,大部分的人都很喜歡貓,所以想要把所有動物都變成「貓」。
但,理想世界應該要是各種動物生活的地方,每個人都按照各自的特質生長,並且被牧羊人直接帶領。如果有些比較強勢的動物,硬要把其他的動物變成貓,這樣是不是算某種違背法則呢?
我也能理解第一種人,畢竟有時候就是覺得生命走偏了,需要矯正,我也覺得有時候這種行為是必要的。
只是我覺得,在矯正之前,可以先思考一些事情。
- 到底他這個行為是真的不好嗎,還是我先入為主的覺得不好而已?
- 如果今天這件事情換作是牧師做,我一樣也會覺得牧師做這件事情很不好嗎,還是只是因為我認為他幼小,所以覺得這樣做不好?
- 這個行為在主看來真的是不好的嗎,還是只是我下意識的覺得他這樣做就是罪?
或許有時候,生命信仰的根比我們好,我們反而才是應該跟對方學習的;
或許有時候,其實他根本沒做錯,我們卻定他罪,這樣不只自己犯罪,甚至還害生命價值觀錯誤;
或許有時候多想一點,多相信跟尊重生命一點,這個歷史可以變得更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