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性戀愛與婚姻

大家都可以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憑什麼只因為我喜歡的是同性別的人,就被神說是罪?

今天我想來討論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就是關於「同性戀」。這個問題不只是非基督徒會質疑,教會裡面也有很多人有所疑問。

在開始這個話題之前,想先提我在《不要把「感覺」放在愛的第一順位》這篇文章講過的觀念:

  1. 不要把「感覺」和「慾望」放在愛的第一順位。
  2. 並不是某個人吸引你,你對對方有感覺,就一定得跟對方在一起。

還沒看過這篇文章的話,非常推薦你可以先去看完再回來喔!

💡 聲明:以下全都是我個人解讀。我不是神也不是耶穌,所以講的不一定對,聽聽就好。

預防針打完,那就開始今天的話題吧!

如果你喜歡同性的話,你喜歡的是對方哪裡?

(我覺得這個是常常可以問自己的問題。當你覺得有人吸引你時,不管是同性或異性,都可以這樣問自己。)

如果你的回答是:

  • 我也不知道,單純覺得跟對方相處很放鬆愉快。
  • 對方長得很帥(或很正)。
  • 對方個性很溫暖,讓我有被呵護的感覺。

我會把這些歸類在「感覺」,但這個「感覺」,並不一定要和「慾望」做連結。再者,就算對對方有慾望,你也可以不要去回應它。

喜歡,跟要不要在一起是兩回事

我是男生,我也會欣賞男生啊,甚至我也會被又帥又有能力的男生電到。但,我會把這個「感覺」歸類為沒有慾望的「欣賞」

我欣賞他,但不會把這個欣賞的念頭延伸成為「想跟他有進一步的關係」或「想跟他在一起並結婚」。

我也會在心情不好時,去找男生朋友交心而得到溫暖,我很「喜歡」跟他們相處。但,這個「喜歡」,跟我想不想和他成為一輩子的伴侶完全是兩回事

感覺會變

很多人一直在討論說同性戀到底是不是天生的,兩邊都有各自的立場和研究事實,我沒有仔細研究。但以我自己成長經驗來看的話,我認為:人被吸引的特徵會變

以下是幾個我周遭朋友的親身經歷:

  • 有女生朋友說,她們喜歡看男生的眼睛。過了一兩年之後,她們跟我說對眼睛無感了,現在喜歡看身材。
  • 男生也是,今天說喜歡看女生的哪裡。過了一陣子,又說口味變了。
  • 我也有聽說女生高中念女校時說對學姐暈船,結果大學的時候看到她交了男朋友。

這種被吸引的感覺都會變,異性是,我想同性也是。甚至搞不好你今天喜歡同性,過兩三年突然發現自己又喜歡異性。

而且,就算你對對方有感覺,也不一定有多親密的關係。當一輩子的好朋友不是也很好嗎?

被同性吸引有罪嗎?

我認為,單純的欣賞跟喜歡應該不算是罪。

  • 有些男牧師對待神的態度讓我很欣賞,我會想要跟他學習。
  • 有些男藝人很帥,我會想要學習他的穿搭、怎麼控制飲食和運動。
  • 有些男生朋友頻率跟我很合也很幽默,我很喜歡跟他們相處。

我並不認為這些是罪。

但如果,我把對一個人喜歡的感覺,上升到對對方有一些「慾望」,那就不太恰當。

與其說神不喜歡同性跟同性之間有慾望的連結,不如說「神不喜歡我們只憑自己的感覺和慾望,來選擇終身伴侶」,不管同性異性都是。

所以,不管我們喜歡的是異性,還是同性,我們都要學會的是——「治理慾望」。

舉例來說,我很喜歡一個日本已婚女歌手,她完全是我的菜。難道當我說:「我就是非得跟她結婚,我除了她以外再也喜歡不上任何人」,你會鼓勵我說放膽追逐我的愛嗎?

一男一女的婚姻

與其說神排斥男生跟男生結婚、女生跟女生結婚,倒不如說神定下的正常婚姻就是「一男一女」。換而言之,除了「一男一女」以外的婚姻是不鼓勵的,例如:人跟動物結婚、兩女一男等等。

我認為:婚姻並不是找個自己最有感覺、最有慾望的人結婚,而是選擇一個可以一起走一輩子、一起經營健康家庭的人生隊友。

如果你是正在被同性吸引而感到困擾的人,我想跟你說:

你真的辛苦了。這一路上,你肯定遭受過很多不平衡的對待,其中很多攻擊的人可能是我們基督徒,我為此敢到抱歉。

我也許不懂你性向上經歷到的辛苦,但我也會被長得很正的女生吸引,甚至產生不好的遐想。

不過我相信,當我們能夠「治理慾望」時,我們可以擁有更美好的婚姻和家庭

我相信神很樂於看到我們「治理慾望」,所以當我們禱告尋求神時,祂一定會幫助的。

較新一篇 如果神愛我們,為什麼一直規定我們不能做什麼事?
較舊一篇 有需要每天都禱告嗎?
使用 Hugo 建立
主題 StackJimmy 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