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vs. 婚姻

發現信仰跟婚姻有蠻多類似的地方。

信仰跟婚姻有蠻多類似的地方:

  • 選擇的愛:
    • 信仰:我選擇了神,神選擇了我。
    • 婚姻:我選擇了妳,妳選擇了我。
  • 不是粉紅泡泡的愛的感覺:
    • 信仰:不是因為我看到很多幻象跟啟示,很有感覺,才決定成為基督徒。
    • 婚姻:不是因為跟妳在一起很有感覺,有粉紅泡泡,我才決定跟妳結婚。
  • 締結明確的關係:
    • 信仰:從今天開始,我就是正式成為神愛的人、以及愛神的人。
    • 婚姻:從今天開始,我們就是夫妻。
  • 不管發生什麼事情,都一路愛到底:
    • 信仰: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都不會離開神。
    • 婚姻:不管發生什麼事情,我們都不會離開彼此。
  • 遇到問題要溝通解開,而不是生悶氣:
    • 信仰:對神的規定有疑問時,要去詢問並解開。
    • 婚姻:對對方的做法或回應有疑問時,要對話並解開。
  • 要特別抽出單獨的兩人時間:
    • 信仰:特別抽出時間單獨跟神對話。
    • 婚姻:特別抽空經營單獨的夫妻時間。
  • 一起經營現在和未來:
    • 信仰:正在參與在神的歷史中,思考未來時也跟神一起討論。
    • 婚姻:正在一起生活,思考未來時也一起討論。
  • 一起度過難關:
    • 信仰:遇到問題時,詢問神、跟神討論、並一起解決。
    • 婚姻:遇到問題時,一起討論、並一起解決。

有限制的自由

我們認為被限制就是不自由,但有些東西被限制了反而更輕鬆自在。

我們常常覺得好多限制好煩、一點都不自由,例如:

  • 為什麼神要規定我一堆事情不能做?
  • 為什麼下課之後一定要寫作業?
  • 為什麼一定要早上八點上課、上班?

我們對於「限制」,會直覺的把它和「不自由」畫上等號,但有時候有了限制,反而更自在、更輕鬆、更自由。

  • 限制一天就是 24 小時,一個禮拜就是 7 天:省去我們自己去挖掘最適當的時間週期,我們可以自由的在這個週期內自由安排行程。
  • 限制臺北市到新北市的橋就只有那幾個:省去我們自己發掘道路的過程,可以自由選擇今天要走哪個橋。
  • 限制出去玩的行程:規劃第二天早上就是要去哪個地方,我可以在這個行程裡面自由選擇要玩什麼、吃什麼、買什麼。
  • 限制寫歌的和弦進行:可以省去很多尋找方向的時間、自由發展出樂器跟旋律的創意。
  • 限制寫文章的主題:可以在這個主題裡面自由發想。
  • 限制語言文法:什麼名詞就是配什麼動詞,可以自由運用語言。
  • 限制寵物可以活動的區域:可以在限制的區域內自由玩耍,不用去擔心安全。

很多東西,限制了反而更輕鬆、更自由。我們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也不需要擔心各種事情,反而能在這個限制內盡情的享受。

什麼時候適合交男女朋友?

戀愛好甜蜜,但戀愛腦好恐怖。什麼時候交往才不會陷入戀愛腦而迷失自我?

談戀愛,是一件很甜蜜美好的事情」。不過也正是因為它的感覺太過強烈,不少人會深陷在裡面而迷失自我。

這種現象,也讓「戀愛腦」這個詞越來越盛行。當人徹底陷入愛情,就看不到對方的任何缺點;一旦甜蜜感消失,就容易分手或離婚。

我們應該都可以同意:雖然「戀愛」很美好,但是變成「戀愛腦」不是件好事。

「那要怎麼讓自己避免『戀愛腦』?」

我覺得可以從想交男女朋友的原因及時機來切入。

想交男女朋友的原因

我觀察自己以及周遭的人後,覺得人會想交男女朋友大概有以下原因:

  1. 覺得一個人很孤單
  2. 慾望(性慾)
  3. 社會地位(覺得單身很廢)

第一、三點大概都能歸類為同一件事——「內心空虛」。

  • 因為內心空虛,所以覺得自己一個人很孤單。
  • 因為內心空虛,所以覺得自己單身好像比不上別人。

雖然「內心空虛,所以想要找另一半來填補自己」聽起來很理想,但並不是如此。

關於訂閱人數、粉絲人數

百萬 YouTuber 越來越多、百萬 IG 網紅越來越多,感覺跟他們相比自己好沒價值?

看了「Wiwi 的 KPI 文章」,讓我重新思考到底什麼是值得在意的 KPI,以及自己該用什麼東西來當作「價值評量指標」。

常見的價值評量指標

這些是網路內容或商家拿來當作價值的最常見指標:

  • YouTube 有幾萬人訂閱。
  • 歌手 MV 有多少觀看次數。
  • Google Map 有幾顆星和多少的評價。

但不只是這些,很多人也都會把類似的東西當作自己信心和價值的來源,像是「Instagram 大帳有多少人追蹤、多少讚、多少個留言」。

其實這些數字最原始的狀態是好的。就像一家餐廳如果越好吃、服務越好,就應該會有越多人給予評價、越多人去吃;一個影片製作的越好,就應該有越多觀看次數;一個創作者的內容越好,就應該有越多人訂閱。

但這些數字的價值漸漸被放大,大到超越本質價值,就導致了以下文化:

  • Facebook 的讚友文化(可能沒多少人聽過,但十年前在國小國中生之間非常流行)。
  • Google Map 打卡和五星評論,就送一盤肉。
  • 花錢買 YouTube 觀看次數、訂閱人數。

隨著這些「花錢買數字」、「為了提高數字而特別做些什麼」的文化興起,數字的參考程度越來越低。就像一個餐廳網路評價很高可能只是因為他有很多請客人評論五顆星的活動、一個影片觀看次數很高可能只是他花錢買觀看次數。

大學擔任教會出遊營隊總召,以及我的收穫

大學某年寒假,我接了教會出遊營隊的總召。這個營隊不只有我們教會,還有其他教會的大學生一起參與。

這好像是我第一次擔任出遊活動總召,所以我壓力非常大,不過也藉著這次的經驗得到了一些收穫。

(營隊時間發生在 2022/1/24-25。)

1. 比起在意人的眼光,更應該在意神和主的眼光

某天晚上,我真的覺得身心有點緊繃。但是再怎麼緊張,該面對的還是得面對,逃避沒辦法解決任何問題。因此,我深入思考,到底是什麼讓我有如此大的壓力。

我列出了三個:

  1. 怕辦不好,託付給我這件事的指導者會失望。
  2. 怕辦不好,參加的人會失望。
  3. 怕辦不好,其他教會的牧者跟教友會對我們教會感到失望。

列完之後,我馬上得到一個重大發現:這三個原因都跟神無關,全都是因著人而來的壓力

如果離開信仰,我會去做什麼事?

離開信仰的人,會走自己擁有信仰之前想走的路,那我呢?

某次主日講道提到:

離開信仰的人,會走自己擁有信仰之前想走的路,會想要去完成過去的夢想。

聽到這句,讓我開始思考:如果我離開信仰,我會想去做什麼?說真的,我還真想不到。就算今天不信耶穌,我想做的事情一樣是我現在本來就想做的事,好像不會因為離開信仰而有其他想做的事。

於是我又進一步思考,我擁有信仰之前有什麼想做的事,或是有什麼夢想?我想到了以前對音樂的憧憬:

「如果能寫歌、能玩音樂、能跟一群同伴站在舞臺上表演就好了。」

而我突然發現很神奇的事,那就是——我以前曾經想做的事情,進教會之後全都達成了!

神滿足我對音樂的渴望

國中時,看到很多玩社團、跳舞、打球很厲害的人,都覺得他們很帥,好想跟他們一樣這麼有魅力。於是我開始思考自己有哪些優點,把自己從頭到尾扒開找了一遍,只希望找出一個我身上可以讓我脫離「普通人」的不平凡之處。

關於婚前性行為

這時代幾乎沒有人不發生婚前性行為,基督徒為何還堅持婚前守貞?

本文為輔導級,裡面可能有稍微露骨的字眼,若無法接受請跳轉其他頁面。

今天,我想討論一個基督徒很常被問的問題,那就是「婚前不能性行為」。

  • 如果你不是基督徒,大概會覺得這個規定很荒謬。
  • 如果你是基督徒,或許對這個規定很掙扎。
  • 甚至如果你是基督徒,而且已經發生過婚前性行為,我的用意並不是想要檢討或斥責什麼,我只是想提出我對這個議題的想法。

那就開始今天的文章吧。

還沒發生過性行為的人,會被當成笑話

現在在臺灣,路上十個未婚人士大概有九個都已經發生過性行為。高中畢業、大學畢業之後還守貞的人,有很大的機率會被當成極(ㄒㄧㄠˋ)品(ㄏㄨㄚˋ)。

我最常聽到贊同婚前性行為的論點有:

  1. 開車前總要先試車吧?沒試車怎麼知道開起來怎麼樣。
  2. 如果結婚之後發現性事不合怎麼辦?

其實這些論點聽起來都很合理,但仔細想想就會發現有蠻多有意思的角度。

如果神愛我們,為什麼一直規定我們不能做什麼事?

聖經說真理必叫你獲得自由,但基督徒怎麼反而有一堆事情不能做?

如果你是基督徒的話,或許你有跟我一樣的煩惱:

明明聖經說「真理必叫你獲得自由」,但現實卻是我們要比非基督徒多遵守一堆法,感覺一點都不自由

我們要遵守的法可不是什麼「不能偷竊」、「不能打人」,而是:

  • 要十一奉獻。
  • 要愛那些傷害你的人。
  • 不能婚前性行為。
  • 不能對人有邪念。

這些比一般法律不知道嚴格多少倍。

有時候覺得,或許不當基督徒過的更自在;有時候覺得,神為什麼不能稍微通融一下。就算把法下修一點,我們所要遵守的道德,應該還是比法律的標準高上許多吧。

我自己針對這個部分掙扎了很久,稍微思考出一些面向,所以寫出這篇文章。

如果神愛我們,為什麼還要定下一堆法限制我們?

針對這個部分,我有以下兩個想法:

  1. 無條件的包容不是愛。
  2. 神是公正公義的神。

1. 無條件的包容不是愛

教會中常常聽到:「耶穌會無條件『』我們」,這句話本身並沒有錯。

關於同性戀愛與婚姻

大家都可以跟喜歡的人在一起,憑什麼只因為我喜歡的是同性別的人,就被神說是罪?

今天我想來討論一個比較敏感的話題,就是關於「同性戀」。這個問題不只是非基督徒會質疑,教會裡面也有很多人有所疑問。

在開始這個話題之前,想先提我在《不要把「感覺」放在愛的第一順位》這篇文章講過的觀念:

  1. 不要把「感覺」和「慾望」放在愛的第一順位。
  2. 並不是某個人吸引你,你對對方有感覺,就一定得跟對方在一起。

還沒看過這篇文章的話,非常推薦你可以先去看完再回來喔!

💡 聲明:以下全都是我個人解讀。我不是神也不是耶穌,所以講的不一定對,聽聽就好。

預防針打完,那就開始今天的話題吧!

如果你喜歡同性的話,你喜歡的是對方哪裡?

(我覺得這個是常常可以問自己的問題。當你覺得有人吸引你時,不管是同性或異性,都可以這樣問自己。)

如果你的回答是:

  • 我也不知道,單純覺得跟對方相處很放鬆愉快。
  • 對方長得很帥(或很正)。
  • 對方個性很溫暖,讓我有被呵護的感覺。

我會把這些歸類在「感覺」,但這個「感覺」,並不一定要和「慾望」做連結。再者,就算對對方有慾望,你也可以不要去回應它。

有需要每天都禱告嗎?

我相信神不就好了嗎,為什麼一定要每天禱告?

從信主開始,就被灌輸「每天都要禱告」的觀念,也照這樣做了好幾年。如果當天有很多體會跟想說的話,禱告半小時,甚至禱告到流淚都很有可能,但也有很多時候,完全沒什麼興致,當作例行公事一樣講個一兩分鐘就沒了。

於是我開始思考,有需要每天都禱告嗎?如果明明沒什麼興致還要每天禱告,會不會讓這件事情失去價值?反而,如果我在很想禱告的時候才禱告,那我會更珍惜這件事情不是嗎?

我想從幾點角度來切入:

沉澱、思考

首先,我覺得禱告有一個蠻大的用處就是:沉澱、思考

每天都有一堆忙碌的事情,有很多會分散我們注意力的事情,導致腦袋根本空閒不下來,就算自己方向走偏了也沒發覺。

所以,我同意每隔一段時間,就需要好好思考一下。但有需要每天嗎?好好思考的頻率到底需要多高才對?